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

「廢」話連篇



 刊於明報周刊MPW2209期 12.03.11

焚化爐選址方案前不久出爐,政府禁不起政治壓力,傾向在離島石鼓洲填海16公頃建焚化設施,郤於議員質問下閃閃縮縮,既不交待工程造價,又不解釋為何捨棄環境影響較少又可更快落成的屯門曾咀。然後傳媒近日又踢爆環保署評估堆填區壽命一時一樣,當要推銷興建焚化爐的政策時,堆填區飽和時間忽然逼在眉睫!

接二連三的負面新聞,微薇嘆息特區政府浪費得來不易的共識,沒有政治決心宏觀規劃長遠的廢物政策。甚麼「多管齊下」只是虛招,乘機大力推銷焚化爐,捨難取易,源頭減廢郤毫無細節。


微薇不反對興建焚化爐,反對的郤是官員「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」的態度。用數百億申辦亞運之時,主事官員聲嘶力竭「香港一定得」;到環團要求特區政府參考台灣廢物處理政策,郤虛與委蛇說「香港做唔到」!香港人均廢物製造量比台灣人多出兩倍以上,若放任其膨脹下去,再多的焚化爐也是徒然。

有說垃圾收費爭議大,那強制分類又如何?廣州最近正式發布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暫行規定》,訂立清晰的減廢目標,並建議先易後難,先將廚餘分類出來,然後逐步對其他垃圾進一步細分。事實上,香港不少有環保意識的市民已經一直自行將垃圾分類,政府需要做的只是順勢提供相應設施,如設立分類清晰齊全的回收箱,讓大家有規可循,垃圾強制分類並不需增加任何收費,更可創造大量職位,培訓垃圾分類指導員和相關管理人員。特區政府坐擁近六千億財政儲備,這些開支絶對是九牛一毛,況且若分類行之有效,保護的環境郤令世世代代獲益!


另一主要垃圾源頭自然是生產商,環境局推銷堆填焚化時擺出一副兵臨城下的樣子,但是一提到生產者責任,郤忽然慢慢來!其實1998年政府已經提出「供應商須負責收集和棄置製成品所產生的廢物」,2005年也提出管制包裝廢料。十多年過去,生產者責任制仍然了了無期,規劃連影也不見!政府以公帑為生產商執手尾,他們自然沒有動機減少製造廢物,包裝越來越大,垃圾郵件也越來越多。或者有人認為即使向生產商問責,成本還是會轉嫁市民,但是微薇認為監管不一定是徵費模式,例如限制包裝數量大小,或杜絕無謂的信件等。另外,當政府真的推行責任制,即使人人將成本轉嫁消費者,自由市場中一定有生產商會想方設法減少廢物處理成本,令自己的產品更具競爭力。

 政府目光短淺,官僚作風只視垃圾為問題,郤不管科技日新月異,廢物有價。有新技術可高温加熱有機廢物,將它們化成一氧化碳和氫而形成合成氣,而合成氣則有可能變成液態燃料,甚至供汽車作燃油!香港不是說要發展環保事業嗎?政府絕對有資源支援這些新技術的研究,關鍵還是政府到底有多大政治決心長遠處理固體廢物,可惜微薇看到的只是無能力、無魄力、無願景的特區政府,事事畏首畏尾,沒有tackle rubbish,只有talk rubbish:空話、廢話連篇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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